緣起:公元1858年,北美洲菲沙峽谷發現金礦的消息傳開,吸引來自世界不同地方的人來開採,其中有一部分是華人。當時除了格陵蘭和阿拉斯加,美國以北的土地都由英國控制。英國為防有土地落入美國手中,遂於同年成立名為「英屬哥倫比亞」的殖民地,東至落磯山脈,西瀕太平洋。到了1867年,英國頒佈英屬北美法令,成立加拿大聯邦政府,讓一些大西洋區及五湖區的英國殖民地成為加拿大省份。英屬哥倫比亞與位於溫哥華島的英國殖民地合併後,亦於1871年加入加拿大聯邦,成為加拿大第六個省。英屬哥倫比亞的英文縮寫是 “BC”,老華僑依其英文發音稱之為「卑詩」。

        華人對卑詩的建設貢獻良多,不過白人恐怕刻苦耐勞的華人以低廉工資來搶自己的工作,加上十九世紀白人至上的種族主義濃烈,主流社會各階層的排華聲音與日俱增。卑詩省因此於1872年開始推出歧視華裔的省級法令,其中包括剝奪華裔人士在該省的選舉權。由於選舉權是當時在卑詩成為醫生、律師等專業人士的先決條件,在該省喪失選舉權的人不但會被政客忽視,更會失去許多向上發展的機會。

        到了1881年,加拿大聯邦政府對卑詩省履行承諾,開始興建連接大西洋岸和太平洋岸的加拿大太平洋鐡路。雖然華人在當地已不受歡迎,不過當時的總理指出,除非僱用華工,否則該項工程無法完成。華工人數約一萬七千,大多數是在中國招募,是卑詩路段主力。他們一切待遇都比白人差,工資只有白人的一半或更少,要自付食用,生活環境惡劣,安全設備短缺,而做的又是最危險和最艱巨的工作。由於卑詩境內的一段落磯山脈地形險峻,堅岩要用炸藥爆開,滾石滑坡常見,華工的死亡人數有由官方公佈的數百人到非官方估計的數千人。更令人痛心的,就是聯邦政府於鐡路建成的同一年通過針對華人的聯邦法令,包括剝奪華裔的聯邦選舉權及向新入境的華人徵收人頭稅。人頭稅由1885年的50加元升至1900年的100加元,再升至1903年的500加元,等於一般華工兩年的收入。不過此後仍然陸續有華人到來謀生或者家庭團聚,他們憑著自己的毅力和當地一些宗親會、同鄉會等組織互相幫助,聚族而居,逆境求存。在全國排華情緒愈演愈烈的情況下,聯邦政府於1923年用新的排華法取代人頭稅,除了外交官、學者、商家等極少數類別外,禁止任何華人入境,令很多已經落籍加拿大的華人被逼與尚在祖國的家人分開。該法例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兩年(1947)才撤銷,改為准許華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境,並賦予華人選舉權。直至1967年的移民法例大改革,加拿大才把所有明文規定的種族限制條款刪除。

        雖然加拿大聯邦政府已於2006年就人頭稅一事致歉,並對尚在人間的人頭稅納稅人或配偶作出賠償,不過主流加人對華裔加人的態度改變了多少?那就因時而異及因人而異。筆者移居加拿大已經半個世紀,對在主流社會謀生的種種挑戰都習以為常。不久之前讀到多倫多大學鄭裕彤東亞圖書館館長金河那(Hana Kim)寫的英詩 “The Perpetual Foreigner”(譯:永久的外國人),內容反映新冠肺炎流行期間亞裔加人受到的歧視和仇視,不禁想起早年華僑在加拿大的辛酸經歷,於是特別寫一首七言排律緬懷過去,並記當前感想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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